根据工作方案规划,预计到2020年,我市污染物减排、水环境、大气环境质量、土壤环境质量、生态环境五方面将得到明显改善。
届时,在污染物减排方面,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其他上级下达的减排约束性指标将全面完成,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与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的响应关系将基本建立;在水环境方面,仙女湖、孔目江等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将稳定保持在Ⅱ类,且全市消除劣五类水体,城市内无黑臭水体,此外,主要河流断面在达标率100%的基础上,水质将进一步得到改善;在大气环境质量方面,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将明显改善,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GB3095–2012),重污染天气明显减少,可吸入颗粒物和细颗粒物浓度较“十二五”末将大幅度下降,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和臭氧平均浓度达标;在土壤环境质量方面,全市耕地土壤环境质量达标率将不低于82%,新增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保障率达100%;在生态环境方面,水土流失面积下降,生态系统维持稳定,生态服务功能得到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