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猪场“照旧”建议附近居民搬迁
“他们在下面找了一间现成的房子,要我们搬过去。”记者联系到自家房子离养猪场不到30米的江先生。他告诉记者,报道见报后,分宜园艺场负责人多次找他和养猪场协调,希望他们一家搬到距离养猪场较远的老房子,“我们看过那栋房子,条件不太好,长期没人住,连窗户都是破的。凡事也讲究个先来后到,我们在这里住了几十年,怎么能说搬就搬,更何况没两个月就过年了,我们一家人都希望在自己家里过年。”江先生说。同是园艺场居民的昌女士向记者透露,报道见报后,并未见执法部门有任何动静,养猪场仍然“照旧”,这一个月连续降雨,井水的水质让人非常担心。
人为什么要给猪“让路”?为了解答这一疑问,记者联系到分宜县园艺场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养猪场附近只住了几户人家,选择人搬迁更符合实际。此外,该负责人给出另一个理由,由于养猪场的位置位于分宜县园艺场和某村的交界处,该村因征地占用园艺场的国有土地,有养猪场“坐镇”,园艺场的国有土地不易“流失”。
人给猪“让路”让人心生疑虑
猪不给人“让路”,反而让人给猪“让路”,这样的做法让人心生疑虑。更何况没有通过环评,此“猪”并不合规。对此,分宜县环保局监察大队表示,“报道见报后,我们立刻联系相关人员进行协商,确定了两种方案,一种方案是养猪场搬迁,另外一种方案是人搬迁,同时对养猪场进行改造。”该执法人员告诉记者,该养猪场为3年前建立,当时我市并未出台《新余市生猪养殖业生态化改造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这类没有手续的小型养猪场比较普遍,今年才开始大规模改造,这个养猪场附近居民只有两三户,养殖户不可能一下子把猪卖完,总得给他们一个缓冲期,所以我们更偏向于人搬迁,同时对养猪场进行改造,责令养猪场对猪粪进行无害化处理。
人给猪“让路”就能解决问题吗?采访中,记者多次向相关部门核实,该养猪场适用《方案》中禁止在居民生活区、农村集中饮用水源地500米范围内的规定。然而,不论从离居民生活区,还是农村集中饮用水源的距离,该养猪场显然不符合要求。难道人一走了之,该养猪场就能通过环评了吗?记者再次联系到分宜县环保局审批股,得到的答复和一个月前一样:目前该养猪场仍在走环评程序,只不过尚未拿到,需要农业部门的证明。这关键的一纸证明到底是由农业部门还是环保部门核定,目前记者尚未得到农业部门的确切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