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广告代理名义实际运作了两家网站的环保、能源频道,利用在频道内有发布报道的权限,专找煤炭、石油等易出现环境污染问题的企业,指使手下冒充记者采访。 将负面稿子发上网站,企业得到消息后,提出广告合作。但因金额过高,企业没有答应。因没收到钱,再次发负面报道。感到压力后,企业再次联系陈瑞刚。最终, 企业被逼支付各种费用,为的是消除负面报道。
北京海之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控制人陈瑞刚,以广告代理名义实际运作了两家网站的环保、能源频道,利用在频道内有发布报道的权限,陈瑞刚以负面报道相要挟,强迫6家企业支付350余万元的“广告费”和“宣传费”。该案为国家网信办牵头,联合工信部、公安部等部门联合开展的“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专项整治工作典型案例。北京晨报记者昨天获悉,近日海淀法院一审以敲诈勒索罪,判处陈瑞刚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50万元。
接到举报警方调查敲诈
去年, 中国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接到举报者反映,称有“中国经济网环保频道”记者与企业联系,称已经拍摄了企业的排污照片,并且写出新闻报道,如果企业不想被曝光,可以通过交广告费的形式与他们合作。举报中心立刻将线索转交给公安机关,北京警方着手调查。不久后,一个以“中国经济网环保频道”广告代理人陈瑞刚为首的犯罪团伙浮出水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