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科技报道 周涛】9月1日,我国首部专门规范互联网广告的规章——《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正式施行。
《暂行办法》共29条,主要从立法目的、适用范围、行业自律、特殊类别广告规定、广告可识别性、主体义务、程序化购买、禁止性条款、工商部门行政职权及管辖等方面作了规定。
办法中明确指出,互联网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显著标明“广告”,使消费者能够辨明其为广告;付费搜索广告应当与自然搜索结果明显区分;未经允许,不得在用户发送的电子邮件中附加广告或者广告链接等。
【环球科技报道 周涛】9月1日,我国首部专门规范互联网广告的规章——《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正式施行。
《暂行办法》共29条,主要从立法目的、适用范围、行业自律、特殊类别广告规定、广告可识别性、主体义务、程序化购买、禁止性条款、工商部门行政职权及管辖等方面作了规定。
办法中明确指出,互联网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显著标明“广告”,使消费者能够辨明其为广告;付费搜索广告应当与自然搜索结果明显区分;未经允许,不得在用户发送的电子邮件中附加广告或者广告链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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