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百度搜索关键词,出来的结果到底是正文还是广告;睡前刷刷微信公众号,故事快看完才发现是一篇套路颇深的“软文”;浏览网页时,弹出的小广告怎么也关不掉……这些上网时的困扰,将有望得到改善。
昨天,《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实施。新规明确界定了互联网广告的范围,要求互联网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在显著位置标明“广告”,页面弹窗广告要能一键关闭。值得注意的是,在微信、微博等自媒体中发布商业广告“软文”,也要标明“广告”。
“商业推广”已改为“广告”
新规中,最受关注的就是将推销商品或者服务的付费搜索定性为互联网广告,并明确规定,应显著标明“广告”字样,使消费者能够辨明,避免混淆视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