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谢水旺 北京报道
导读:除了提交九大文件材料外,还应当提交机构经营总体情况、产品信息以及违法违规整改情况说明等,补充材料的具体内容可以由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根据本辖区情况另行明确。
11月28日,据网贷之家的消息,银监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工商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印发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指引的通知》(下称“P2P网贷备案指引”)。对此,华东某省一位接近地方金融办人士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大约一个月前,他已在该省金融办看到过这份文件,不过还要看各地方金融办的实施细则,预计12月份能够出台。
上海一家P2P平台负责人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这份文件属实,不过上海金融办还未收到;上海另一家P2P平台人士也称“问过上海金融办,还没收到”。
截至目前,银监会官网尚未公布这份文件,P2P平台亦尚未收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