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科技综合报道】打着网店代运营的旗号,实际干的却是以高收入为诱饵,骗人购买原本免费就能办理的网店开店“服务”。近日李某某及其“假冒网店代运营”团伙,为自己的犯罪行为付出了应有的代价。
近日记者从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法院获悉,今年12月21日,从事“假冒网店代运营”诈骗的李某某和徐某某,因诈骗罪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3年、8年,共处罚金90万元。其余14名参与诈骗的犯罪嫌疑人则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到拘役3个月不等的刑罚。
记者了解到,该案是在互联网安全志愿者联盟和阿里安全部的协助下,浙江省宣判的首例“假冒网店代运营”诈骗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