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女士今年40岁,是市直某事业单位的一位干部,目前已婚且育有一个小孩。11月9日,因身体有呕吐反映,她在市妇幼保健院检查获悉怀孕40多天,预产期在2016年7月。王女士说,这次怀孕因未做好避孕措施,属意外怀孕。因年龄偏大、有小产迹象,医生建议先保胎观察。自从知道肚子里怀了小宝宝,王女士与丈夫既惊喜又忐忑。惊喜的是国家全面放开二孩政策,宝宝可以光明正大地出生;忐忑的是国家刚全面放开二孩政策,相关法律法规正在修订中,像这样的特殊情况是否为违规生育二孩?是否会影响单位计划生育一票否决?是否必须终止妊娠将胎儿流产?还是可以安心准备迎接新生命?一连串的问号,无疑说明此刻王女士的心是多么地纠结。
然而,像王女士一样“抢先生育”的人并不在少数。数日前,王女士向市卫计委网站进行咨询。该委在网上答复称:“由于没有上级正式通知,现在对于你这种情况,我委还无法给出权威的解答。建议在江西省人大正式通过该政策后怀孕生育。鉴于你这种情况建议认真理解国家卫生计生委相关负责人的表态:对于社会广泛关注的何时开始怀孕才算不违反政策,国家卫计委计划生育基层指导司司长杨文庄表示,目前相关工作进展很快,现在开始怀孕应该不算违反政策,只要二孩是在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颁布后出生,就是符合政策的。”
获悉“相关工作进展很快”这一信息,王女士深感欣慰。但万一真的“抢生”了,机关事业单位干部“抢先生育”是否会影响单位计划生育一票否决?是否会影响到自己的工作?王女士并没有从市卫计委得到明确答复。为了解开自己的心结,她再次通过市长热线信箱咨询。可是,目前仍没有得到相关回复。王女士说:“毕竟国家是鼓励生育的,希望政府能考虑实际情况,酌情给予政策,让像我一样的市民能安心生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