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5年4月全省公安机关开展“反盗”专项行动以来,分宜县公安局结合分宜的盗窃犯罪动态,突出重点关注民生案件,对社会反响较大、侵害农村养殖户利益、屡屡发生盗窃村民鸭子的系列案件进行攻坚破案。刑侦大队与多发案辖区的杨桥派出所通力合作,在认真分析研判和切实掌握盗窃鸭子的犯罪动态和规律特点的基础上,走村入户,深入调查摸排案件线索,同时注重运用天网信息查询与研判工作,经缜密侦查,锁定3名犯罪嫌疑人。9月12日下午,刑侦大队通过情报信息的分析研判,查获犯罪嫌疑人黄某伙同欧阳某在新余火车站周边活动的轨迹,遂即组织民警直赴新余,经周密部署,民警在火车站蹲守5个多小时,最终于当晚在火车站附近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黄某和欧阳某,并顺藤摸瓜,敦促同案犯罪嫌疑人桂某投案自首。
经查,犯罪嫌疑人黄某,男,28岁,桂某,男,25岁,两人均为分宜县杨桥镇人;欧阳某,男,38岁,新余市渝水区姚圩镇人。犯罪嫌疑人黄某2014年因盗窃罪服刑出狱以来,不思悔改,再次走上盗窃不归路,自2014年9月以来,黄某伙同桂某先后在分宜县杨桥镇、洋江镇、湖泽镇、高岚乡、凤阳乡、新余市河下镇、宜春市彬江镇等地大肆盗窃村民养的鸭子,共盗窃作案31起,盗得鸭子1000余只,犯罪嫌疑人欧阳某则专门负责将黄某、桂某所盗鸭子销往新余的一些农贸市场,共同牟取不义之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