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小周来信问:丈夫无业在家啃老,经常对她实施家暴。不仅如此,公公婆婆还抢走她儿子,并把她赶出家门,还经常去她公司吵闹要孩子抚养费。她只能回娘家跟母亲住一起,也因此丢了工作。现在她要跟丈夫离婚,而她父亲刚刚去世,丈夫扬言离婚可以,但要分割她父亲的房产,问她丈夫是否有权分割父亲的房产。
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李秋云律师指出,我国继承法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小周的丈夫不符合小周父亲继承人的条件,因此,她丈夫无权继承她父亲的房产。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继承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小周继承了她父亲的房产后再离婚,则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她丈夫有权分割。
为了避免小周丈夫分走她父亲的房产,鉴于小周的爷爷奶奶和外公外婆都已去世,小周可以放弃父亲遗产的继承权,由其母亲一人继承,待其母亲百年之后,该房产仍然由小周继承。广报记者 魏徽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