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洋网讯 9月27日,广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广东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金正佳作关于《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修正案(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针对建设工程领域的欠薪问题,条例重点规范了用工和工资支付管理行为。
劳动合同中应明确工资支付日期
草案修改稿增加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工资支付周期和支付日期”的内容。
金正佳说,根据征求意见和调研中反馈的意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对工资支付周期和支付日期的约定不明确,是双方发生纠纷的重要原因之一。
草案修改稿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支付劳动者工资;遇法定休假日或者休息日,应当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建筑用工实名化 工资支付有专户
金正佳表示,由于建设工程领域工人流动性大,劳动时间长度相差很大,且存在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班组等多个管理环节,为能保证工资发放到个人,同时避免冒用工人名义以追讨欠薪为名追讨工程款等行为,增加用工实名管理制度的规定,并明确建立进出场登记制度和用工管理台账等责任。草案修改稿规定建设工程领域实行用工实名管理制度。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建立施工人员进出场登记制度,加强对分包单位劳动用工和工资发放的监督管理。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应当建立用工管理台账,并保存至工程竣工且工资全部结清后至少两年。
为保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到位,草案修改稿还规定了工资支付专户管理制度。
施工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应当将建设项目工程款中的劳动者工资与其他款项分开银行账户管理。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内的资金除发放工资外,不得用于其他用途,不得提取现金。
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实行用工实名管理、工资支付专户管理等制度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草案修改稿还规定省人民政府应在一年内出台用工实名管理、工资支付专户管理等制度的具体办法。
建立欠薪单位黑名单制度
为了使欠薪的失信企业“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草案修改稿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包括工资支付情况在内的用人单位劳动守法诚信档案,推行劳动守法诚信评价制度,建立拖欠、克扣工资单位黑名单制度。
被列入拖欠、克扣工资黑名单的用人单位,其失信记录纳入人民银行企业征信系统、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以及行业诚信信息平台;属于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的,同时纳入政府工程项目投资审批系统。有关部门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履约担保、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评优评先等方面,应当对其予以严格限制。
文:广参记者 杨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