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11月9日讯 替考还只是等于简单的作弊吗?他们的故事告诉你,替考等于犯罪。11月9日,湖南祁阳县男子周某因涉嫌替考罪被衡阳铁路公安处衡山西站派出所民警抓获。
10月29日11时许,全国成人高考第一门考试快结束的时候,巡考在巡视过程中发现一名考生使用的身份证与准考证有伪造痕迹,巡考人员当即向考场民警汇报了这个情况。经民警调查核实,该考生系使用伪造身份证件替其姐夫参加考试。
原来,已到而立之年的周某(男,湖南祁阳县人)是某手机厂家的高级工程师,因单位晋职需要,报考了2016年全国成人高考。可随着成人高考的临近,备考不足的他内心越来越不安。于是瞒着妻子,找到了还在上大四的小舅子王某(湖南祁阳县人),两人上演了一幕李代桃僵的闹剧,结果被监考老师和考场民警发现。
不懂法的周某还在做着自己的晋职梦,却不知自己已经被公安机关列为在逃人员,11月9日,周某在坐高铁返家途中,被衡山西站派出所民警查获。目前,周某与其小舅子王某均因涉嫌替考罪被刑事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于2015年11月正式实施后,严厉打击考试作弊违法犯罪行为,替考、作弊、协助作弊的行为可判处7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