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了怪了,都说“条条大道通罗马”“大路朝天各走一边”,但何以两辆轿车,要挤进一条狭小的“臭水沟”中,其中一辆还是价值不菲的红色奔驰轿车?是不是又是女司机?记者在镇江、扬中的微信朋友圈中,看到了这张被广泛转发的图片。那么,事情真相到底如何?25日,记者联系了扬中交警部门。
丹阳交警部门告诉记者,原来,引发朋友圈刷屏的两辆事故轿车,发生在11月19日、上周六上午。当时,一辆红色奔驰轿车冲进狭窄的“臭水沟”(实际是一条小河道)里,而另外一辆黑色轿车侧翻在奔驰身上,另一半还骑在沟埂上。由于事故现场实在离奇,场景也很是罕见,于是就有路过者,拍下了这些照片后,发于微信朋友圈“共享”。
记者从事故现场的图片上看到,事发现场的水泥道路还是比较宽的,并且视野也是很宽阔,那何以就发生了两辆轿车硬要往一条“臭水沟”中挤,这样的离奇事故呢?
据事故发生后赶往现场处警的扬中交警大队新坝中队民警王警官介绍,事发路段是扬中博联小区门前的十字路口。并且,出事的红色奔驰轿车,驾驶者确实是一名女司机;但福特轿车的驾驶者是名男子。
王警官告诉记者,当时,女司机驾驶的红色奔驰轿车由西向东行驶,一辆黑色福特轿车由南向北驾驶。两辆轿车因为经过路口时均未减速,相撞后奔驰轿车掉进了河里污浊不堪。男子驾驶的福特轿车,撞在了树上后侧翻,压在了奔驰轿车上面。当然,要不是有红色奔驰轿车在臭水沟中垫底,福特轿车必定要“失足”沟中。
事故发生后,双方车辆均受损。交警到达现场时,红色奔驰轿车的女车主称自己受到了惊吓,事故发生时还没来得及刹车,车已被撞进了河里。
王警官表示,警方查勘后分析,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双方驾驶人驾车经过路口时,均未提前减速,且未仔细观察路口情况。不幸中的万幸是,因为双方都系了安全带,两名驾驶人都没有受伤。
事发现场,交警对双方进行了酒精呼气测试,一男一女两司机均未喝酒。目前,该起事故还在进一步处理当中。
采访中,交警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
交警就此提醒:机动车经过路口时需要提前减速并观察路口情况,确保安全后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