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称此处非正规停车位不担责,律师表示物业应负主要责任
潍坊新闻网12月19日讯 12月18日,家住经济区沁园春小区的市民艾女士向记者反映,她晚上把车停在单元楼门前的一个车位上,没想到第二天早上地面塌陷,她的车陷进坑里。艾女士认为物业应该承担责任,但该小区物业表示,停车位并非正规停车位,主要责任在艾女士。对此,律师表示,物业明知地下有安全隐患,没有设置警示标识,应该负主要责任。
前车身扎进大坑
18日中午,记者来到经济区新华路与玄武东街交叉口附近的沁园春小区,在12号楼旁边看到,一辆吉利帝豪轿车大半个车身都扎进一个大坑里,后车轮离地,前车门已无法打开,车身和车头有轻微剐蹭。
“幸好轿车掉进大坑时,车里没人,否则就危险了。”车主艾女士对记者说。记者看到,这个塌陷的大坑深约两米,周边全是松散的土质,里面有供暖管道。“这里之前是供暖管道的井,管道周围还有水泥外管。”一名围观的居民告诉记者。
艾女士告诉记者,她们一家刚搬进小区一个多月,这个车位是旁边幼儿园一位老师的。因为周六、周日幼儿园放假,她跟这位老师打过了招呼,偶尔会过来停停车。“12月17日晚上9时30分许,我们一家在外面吃完饭回来,把车停到了这个车位上,没想到第二天早上接到小区物业的电话,说车掉进坑里了。”艾女士说,当时她停车时一切正常,后来打听才知道这里原来是个井,“现在想想还感觉后怕,万一当时停车的时候就塌陷,我们一家都可能受伤”。
记者在现场看到,艾女士停车的位置地面上标注着“车位”两个字,地面并没有进行水泥硬化。
物业让业主回填坑
艾女士的车掉进坑里后,小区物业表示可以帮着把车拖出来,但艾女士没同意。“我把车停在车位上,结果掉进了坑里,物业说只负责帮我把车拖出来,费用要我自己出,而且还让我把坑回填好,这让我接受不了。”艾女士说。
对此,该小区物业表示,他们也不知道车位为什么会突然塌陷,由于艾女士不同意拖车,该小区物业的经理又联系了一辆吊车过来,想先帮艾女士把车从坑里吊出来。“其实这里并不是一个正规停车位,当时主要是为了照顾旁边幼儿园的老师才画了道线,让老师在这里停车。”小区物业经理表示,现在业主停车把地面给压塌了,他觉得业主要负主要责任,“这里并不是一个正规停车位,而且这个停车位也不是艾女士的,是她在上面停车导致地面被压塌。另外,即便是艾女士花钱租的停车位,但她停车把地面压塌,也要负责把地面回填起来。至于吊车的费用和修车的费用,我会再跟业主协商,但物业方面肯定无法全部承担”。
对于物业经理的说法,艾女士并不同意。她觉得既然是在小区里停车,因为地面塌陷导致她的车受损,物业就要承担责任,“如果这里不能停车,就不要画停车线,我就不可能把车停到这里。”艾女士说。
律师称物业负主责
当天,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山东王杨律师事务所的王建华律师。王建华表示,这件事本身其实只是一个巧合,都不是出自双方的本意。但事件毕竟造成了一定的损失,具体到这件事来说,他觉得物业要承担主要的责任。
首先,无论物业是出于什么目的,确实是在这里画了停车线,允许车辆在这里停放。另外,物业在明知道这里地下有一个窖井的情况下,没有对地面进行加固,而是任由车辆停放,即便现在不是这名业主的车陷下去,别的车也有可能陷下去。物业应该在这里设置警示标识,禁止车辆在这里停放,假如在这种情况下,还有车停在这里而发生问题,那车主就要担责,现在物业显然没有尽到应尽的义务。记者 赵春晖 邓永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