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在苕溪西路与人民路路口处,实施驾驶机动车行驶时以手持方式使用电话的违法行为,违反了《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四十九条第三项的规定,决定给予50元罚款……”近日,有市民向记者反映收到了类似的交通违法提示短信。记者从湖州市交警支队获悉,自本月11日该市首个开车使用手机自动抓拍点启用以来,因各种开车手持电话的行为被处罚的驾驶员还真不少。
12月19日上午8时,记者来到湖城苕溪西路与人民路路口处,实地观察开车使用手机的情况。 8时5分,苕溪西路由东往西方向显示红灯,一辆大众轿车看到红灯后停在了斑马线前,此时距离变换绿灯还有40秒。司机抬眼看了一下红灯后,便伸手拿起仪表盘处的手机放在眼前,右手不停地上下滑动手机显示屏,不时还敲下按键,以至于信号灯变成了绿灯,司机还没反应过来。看着前方的大众车还未启动,排在后面的别克轿车响起了催促的喇叭声,示意其赶紧开车。反应过来的大众车主这才慌忙放下手机,启动车辆,通过该十字路口。
在现场,记者粗略地数了一下, 15分钟内,仅苕溪西路由东往西一个方向,就有6名司机存在使用手机的情况。其中,除了停车后使用手机的,也包括边开车边打电话和发消息的,有些车主因此还差点与前方车辆发生追尾,十分惊险。
记者随机采访了11位驾驶人员,其中9位承认有过开车接打电话、等红灯看手机的行为。“有时候在开车过程中,虽然路况良好,但仍有车辆以异常低的速度行驶。还有的车开着开着就偏离了车道,等我开上去才发现发生这种情况大多是驾驶人在接打电话、看手机。”司机吴师傅说。在采访中,11位驾驶人员表示都知道开车看手机妨碍安全行驶,但其中多位存在“我开车的时候看手机,也就几秒钟的时间,能出什么事故”的侥幸心理。
当天下午,记者从湖州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获悉, 12月11日至17日一周时间,该市首个开车使用手机自动抓拍点共抓拍到280余起违法行为,日均40余起。由于上下班高峰期车流量大,许多被抓拍到的违法行为都集中在这个时段。(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