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他人说话时感觉对方语气生硬、态度不好,竟因此怀恨在心打算趁机报复,遂持刀将对方刺伤。近日,经湖南省桃源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邓巍有期徒刑二年零三个月。
现年29岁的邓巍是湖南省桃源县人。今年4月,邓巍因与黎某在交谈中认为黎某语气生硬、态度不好,遂对其怀恨在心,意图报复。7月初,邓巍携带刀具两次来到黎某家,因其未在家而离开。7月9日8时,邓巍见黎某在一农贸市场入口附近与人聊天,便手持刀具刺向其后腰部。黎某被刺伤后往农贸市场出口方向逃跑,邓巍随即追赶并扯住其肩膀,再捅刺其肩背部。
随后,邓巍被闻讯赶来的卢某拉开。经鉴定,黎某全身多处刀刺伤,右侧胸腔开放性血气胸,其伤情已构成轻伤二级。案发当天,邓巍在家属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李智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