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关于鼓励共享单车发展的试行意见(征求意见稿)》9日在成都市交委官网发布,通过网络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对成都市共享单车发展做出了一系列具体规定。共享单车车辆,要求其技术性能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相关规定,车辆质量可靠;车身设计美观,无广告设置,不影响市容;具备车辆的实时定位和精确查找功能,并鼓励推广带有车辆卫星定位和智能通讯控制模块的智能锁。
对于共享单车运营企业,征求意见稿指出,企业应自觉接受其服务机构所在地县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应对使用者利用网络进行实名制注册登记并签订服务协议;应公布确定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计费方式和费用,实行明码标价。同时,征求意见稿鼓励企业为使用者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及第三者责任险,有一定的赔偿额度,并规定企业对服务过程中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等承担先行赔付责任。
征求意见稿指出,成都市将依据《成都市中心城区公共区域非机动车停放区位技术导则》,加快推进自行车停车点位的划定工作。同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共享单车停放秩序管理;加强共享单车停放区域环境卫生作业,保持区域内干净、整洁;加强共享单车乱停放管理,维护好自行车停放秩序。
中新网成都 王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