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随着人们健身意识不断增强,滑雪运动日益受到追捧。然而,滑雪运动特有的雪道滑、速度快特性,难免会有一定的危险性,滑雪摔倒或碰撞引发的人身伤害事故时有发生。
1月24日,千龙网记者从北京二中院了解到,滑雪受伤的往往是从事该项运动不超过一两年的人群居多。引发纠纷的案件中,九成以上受伤者为初学滑雪者,且大部分在未接受专业指导或训练的情况下径行进入中高级雪道,从而导致其受伤或撞伤他人机率更大。
70%以上受伤人员会造成伤残,除足部、腿部、臂部关节错位或骨折外,严重的甚至有造成头部骨折的,还有面部及齿冠严重受伤的。
针对此,二中院特提示滑雪爱好者,要根据自身实际水平选择滑雪场所,至少在通过一定训练达到安全停靠,并顺利避开其他滑雪者和障碍物的情况下才宜考虑到不同雪道进行体验。滑雪者在雪场停靠时一定要避开来往的其他人群,迅速离开雪道区域,尽量避免在雪道、赛道等地方停留,避免发生碰撞。如摔倒亦要保护重要部位不受严重创伤。此外,应学习一些急救常识,对受伤后应采取的紧急措施应有一定程度了解。同时,发现他人受伤时应及时报告雪场工作人员或采取必要救助措施。
另外,滑雪者还要做好安全防护准备。应佩戴必要的适宜的护具,包括头盔、护甲、护膝、护腕等,所用装备亦应齐备,如雪杖等。如自己购买滑雪装备的,一定选择正规生产厂家和正规销售渠道,以确保质量。
“一些滑雪场内安全保障设施存在缺陷,雪道路况及两侧安全护栏不符合要求,雪质不合格、滑雪道结冰、坑洼不平等问题直接影响滑雪者人身安全。”北京市二中院法官刘洋提示滑雪爱好者要注意选择。“滑雪场管理者应该在场所内设置明显提示牌,介绍雪场相关情况,提示滑雪运动注意事项,警示相关应急措施。”他说。
记者 戴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