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理市公安局凤仪派出所及时查处了一起私人流动“裸卖”柴油案,责令车主董某停止非法销售燃油,并依法对其处以行政处罚。
2月8日晚,凤仪派出所民警巡逻至凤北路桥头时发现有一辆装有油罐装置的货车正在桥头边向一辆大货车“裸卖”柴油。该车内装有柴油,停放位置紧邻人员密集的街面和居民住宅区,车辆无任何消防设施,就像一颗“流动炸弹”,一旦发生火灾或爆炸事故,后果不堪设想。民警当即对现场进行调查取证,依法扣押车辆,并将车主带回派出所进行询问。
经查,该车车主董某倒卖柴油谋取利益,而大货车车主图便宜方便,双方交易过程中被民警抓了现行。最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规定,流动销售燃油属于非法运输和销售易燃易爆危险品,大理警方给予违法嫌疑人董某行政罚款处罚。
公安机关在此提醒广大车主,在街上裸卖、裸加燃油非常危险,极易因静电、烟火、电火花等因素引发火灾、爆炸等重大安全事故。为了自身以及群众的安全,车主切勿贪小便宜。
(通讯员张岩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