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记者詹顺婉2月24日报道:上海拟开展预算审查监督领域立法,为更科学、有效地监督政府“钱袋子”增添法治保障。2月23日,市人大召开《上海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立法调研启动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洪浩参加。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今年工作要点,4月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拟对《上海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进行审议。目前《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已出炉。启动会上,市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预算工委主任杜悦妹就本次立法工作方案作介绍,市政府相关部门就《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发表意见、建议。
据介绍,201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修改预算法的决定,新《预算法》在全口径预算等方面对人大监督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本次立法旨在贯彻落实《预算法》和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的要求,加强和改进人大预算审查监督,规范政府收支行为,强化预算约束,推动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
按照方案,本次立法除了按照法制统一原则,在相关内容上作相应调整完善,增强法规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还将总结近年来工作实践经验,对一些相关做法进行梳理、规范,形成法规条款,此外,市人大立法调研组还将进行一些前瞻性问题研究,提出具有地方特色的创制性条款,通过立法形成共识,不断推进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
据悉,相关立法工作准备早在两年前就已开启。2015年市人大着手开展相关课题研究,2016年又将该项目列为年度立法论证课题。在此基础上,今年市人大将结合本市实际,将原有《上海市实际预算审查监督规定》修订为《上海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拟充分听取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区和乡镇人大,以及政府相关部门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市、区、乡镇三级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