缙云新闻网讯 近日,县林业局舒洪林业中心站接到了姓王村村民陈先生电话,称他救助了一只困在电线杆上的“怪鸟”,长的像猴脸,接到电话后,林业站工作人员立即赶往现场。
经鉴定,这只“怪鸟”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猴面鹰,工作人员对陈先生保护野生动物的行为表示了赞扬,并对猴面鹰进行了检查,发现并无明显的外伤,精神状态良好,随后,将这只猴面鹰放归大自然。
猴面鹰,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面部扁平,似猴脸,长满绒毛,一双深圆大眼,嘴黄褐色,嘴喙不尖,鹰身鹰爪,面盘灰棕色,呈心脏形,有暗栗色边缘,故俗名“猴面鹰”。 “猴面鹰”全身黑褐色,全长35厘米左右,叫声如鹰唳。双翼展翅近一米长,近羽端处有白色小斑点;爪黑褐色;下体淡棕白色,具褐色斑点;尾羽浅黄栗色,有四道暗褐色横斑。
随着缙云县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力度的不断加强,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越来越强,每年都会有爱心人士及时报警,主动联系林业部门,救助野生动物,仅2016年,全县共收缴、放生野生动物65头/只,收缴各类猎捕工具16件,全民的主动参与,编织了一张最可靠的野生动物安全防护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