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辽宁省教育厅消息,2017年辽宁省将继续开展高等职业学校注册入学试点及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工作。今年辽宁省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考试院校共42所,注册入学试点院校共有8所。
据了解,单独招生院校可根据普通高中生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各自学习的内容和特点,结合本校自身办学定位和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合理确定单独招生考试的内容和形式。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的考试,可单独组织文化课考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并根据考生文化课成绩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参考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择优选拔录取。
被录取学生入学后在校学习期间,由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其进行管理。学生在校学习期满,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并达到毕业条件,学校为其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毕业证书,享受高职高专毕业生同等待遇。
据介绍,今年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单独招生考试时间安排在两个时间节点进行,分别为4月8日、4月15日。
注册入学是高职高考的另一种形式,和单独招生高考录取后的待遇完全一致。凡被注册入学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当年普通高校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也不再参加当年辽宁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升学招生考试及录取。
同时,凡注册入学录取的学生,一律不得转入非注册入学专业学习。高中毕业生只能在注册入学试点的专业范围内相互调剂,中职毕业生不得调剂专业。
按照招生时间安排,各试点学校要于4月底前完成注册入学录取工作,并到辽宁省招考办办理注册入学新生的录取备案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