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0时21分许,殷某驾驶一辆红色起亚轿车沿山大路由北向南行驶,至济南山大路238号门口时,车辆越过中心线逆行准备左转。此时王某酒后驾驶一辆黑色大众轿车沿山大路由南向北经过, 最终两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殷某、王某、乘客徐某(殷某车载)三人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调查,殷某今年32岁,其驾驶证已于2014年因吸毒被注销。王某今年35岁,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90mg/100ml,已经达到醉酒驾驶标准。
警方经事故认定,判定双方为同等责任。殷某因无证驾驶机动车,将面临15日以下行政拘留。王某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将面临刑事拘留3天,因其已经涉嫌危险驾驶罪,检查机关将依法对其提起公诉,下一步将面临1-6个月的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