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我省提出要在2016年底实现法律顾问制度在全省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和村(居)委会全覆盖。而在2015年底,新余就已在全省提前一年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
新余法律顾问全覆盖工作为何能迅速取得如此成效?法律顾问进驻后,给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依法行政提供了哪些有效服务?为新余百姓依法维权提供了哪些便利?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高位推动 确保法律顾问成为依法行政“把关人”
其实,早在2012年,我市各政府部门、市直各单位就建立了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为大力推进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工作,2014年12月,市委办、市政府办联合出台《新余市法律顾问工作办法》,对法律顾问工作职责、聘用条件及方式、工作要求等内容进行详细规定和部署。
2015年2月,市政府出台《关于建立和完善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将法律顾问工作列入各县(区)、市政府各部门的绩效考核任务,同时列入2015年全市改革创新的28项任务之一,确保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如期推进。
2015年11月,我市召开“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督查会”,对没有按照时间节点完成任务的单位进行督查,对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工作进行调度研判,建立法律顾问工作档案,做到法律顾问“能进能出”,确保法律服务质量。
事实证明,积极推进法律顾问制度落实,在确保各级、各部门依法行政方面的成效非常显著:去年10月1日起,“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在全国范围全面实施,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实际操作中遇到了不少难题。对此,该单位的两位法律顾问经过仔细研究之后,提出了增设业务咨询窗口、制定“三个一”制度等建议,从此,申请人办理企业注册登记时只需填写“一表”,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三个工作日企业就可领到“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这些措施大大节省企业时间,减轻企业准备材料成本等负担,也赢得了办事企业的交口称赞。
延伸职能 让法律顾问制成为维护社会稳定的“减压阀”
为了更大限度地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我市在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的同时,还对这一制度的职能做了进一步延伸:2015年3月,“新余市法治工作社会志愿者协会” 挂牌成立。
在加强法制宣传的同时,协会志愿者还和社区、村委会基层干部中的“法律明白人”结对子,成为维护社会稳定的“解压阀”。哪里发生纠纷,带着红袖章的志愿者和“法律明白人”就第一时间赶到哪里,用专业的法律知识引导人民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维护合法权益。这一创新举措属全国首创。在法律顾问、法治工作社会志愿者、法律明白人的共同努力下,2015年全年,新余没有发生一起重大医闹事件。
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法律顾问的工作成效十分显著:我市生猪定点屠宰监督管理职能调整后,原商务局9名临时聘用人员须在移交之前与商务局解除《劳动合同》,人员移交市农业局后,再按编外用工管理实行劳务派遣。但9名临时聘用人员由于不愿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扬言“集体到省、市政府上访,讨说法”。面对一触即发的矛盾,市农业局法律顾问江西商豪律师事务所律师主动介入,深入双方了解情况,帮助9名临时聘用人员解开认识上的误区,就签与不签劳务派遣合同所存在的风险进行指导,赢得了当事人的认可,问题得到妥善解决,避免了矛盾升级。
遇事找法 法律顾问成为群众的“主心骨”
法律顾问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不仅加快了我市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进程。通过法律顾问近距离的法律知识宣传,也在不少群众心目中树立了“遇事找法,出现问题靠法”的新观念。
2015年8月17日,在泰国曼谷市中心著名景点四面佛附近发生炸弹爆炸。在此次事故中,新余一对母女在爆炸事故中遇难。市外侨办在事件发生后,立即启动涉外应急处置预案,积极联系单位法律顾问,了解涉外案件处置法律程序和相关赔偿条款,并及时将律师意见告知遇难家属,给家属进行行前法律知识教育,引导其在泰国处理善后事宜时按法律程序和规定进行合法维权。家属在泰国期间,情绪稳定,维权和赔偿诉求均通过正当途径表达。在我驻泰国使馆的协助下,家属与泰国有关部门就赔偿事宜达成共识,既维护了遇难者家属的正当利益,又维护了两国人民的友好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