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为解决农村群众办事难,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我市大力推行村级民事代办制度。目前,全市408个行政村全部建立民事代办点,为群众代办保障类的低保、医保报销、危房改造;证件类的生育证、失业证、户口迁移和救助类的大病救助、医保报销、补贴资金等事务。村级民事代办工作推广以来,无论是普通村民还是村干部都说是一件大好事。湖陂管理处村民老刘道出了众多群众的心声:“现在在家门口,就可把事情办好,很方便,老表很高兴。”
方便村民办事
许多村里的青壮年大都外出务工,在家的多为老年人、残疾人、文化程度低的人,他们不了解政策,不懂办事程序,一件小事常常跑很多次才能办成。村级民事代办工作开展后,像申请救助、医疗报销、建房申请等“大事”,村民都能不出村就可办理。有的行动不便的村民,村干部还会上门服务。分宜县双林镇建设村村民林某年纪较大腿脚不便,又不会骑摩托车,对一些具体政策和流程不是很熟,曾为办理宅基地建设规划许可证而发愁,如果自己到乡镇和有关部门办理可能要跑很多趟,“民事代办”进村后,他找到“民事代办员”林仁祥(村会计),一个上午就把许可证办好了。
转变干部作风
过去,个别村干部不把群众的事放心上,不愿帮助群众办实事,甚至有的为群众做点事就向群众要报酬,有的没钱就不办事。现在,村级民事代办工作推行后,明确为群众代办事是村干部的工作职责,不办好不行,不办更不行,要问责。民事代办制有效杜绝村干部各种索拿卡要、拖拉推诿、优亲厚友、暗箱操作等现象,激发村干部工作主动性、积极性,提高村干部在群众中的公信力。渝水区罗坊镇湖头村村民胡某第一次到深圳务工,入厂时要求提供《流动人口证》,这把胡某难住了,工作还没找到就要新余和深圳来回跑。民事收集员李迅了解到这件事后,主动与胡某联系,只花了30元钱,在1天内就帮胡某代办好《流动人口证》,不仅节省近1000元钱,还节省了不少时间。
融洽干群关系
民事代办制倒逼村两委干部转变工作作风,从过去的“要我办”变成“我要办”,主动上门问群众需求,向群众“捞事做”。各村干部在主动、积极为群众服务的过程中,干群关系得到改善和融洽。分宜县凤阳乡西廊村70岁老人胡某身体不好,行动不便,又不识字,愁着报销医药费的事,代办员小胡耐心地告知他要交的材料,对他交的材料利索地做好登记,当天就帮他把材料交到了乡农医所,报销款一周内就到账了。他逢人便说:“现在的干部真好啊,就像自己的孩子,什么事都帮你办得妥妥贴贴。”一些地方群众信访现象明显减少。像水西镇,推进民事代办工作以来,化解不少干群矛盾,群众信访量也明显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