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意见稿》指出,江西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总体要求是,综合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积极推广应用低影响开发建设模式,最大限度减少城市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科学规划和统筹实施建筑与小区、城市道路与广场、城市绿地、城市水系建设,切实增强城市防洪排涝减灾等综合能力,有效促进全省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
通过海绵城市建设,可以将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要求。
《征求意见稿》要求在规划区内通过规划划定“蓝线”、“绿线”,有效落实城市河湖水系和山体林地等生态空间的保护。新建小区要按照低影响开发的要求规划建设雨水系统。新建城市道路各类地下管线的检查井应采用预制检查井、井圈、井盖。公园绿地内硬质铺装、步行系统、停车场等宜采用透水材料,提升公园绿地对雨水的滞蓄和净化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