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今年6月,南昌食药监局东湖分局发现,包子店店主李某等人店内有“剑石”牌香甜泡打粉,遂随机抽检五家包子店生产、销售的包子。抽检的包子中均含有不同程度的铝残留量。
经查,李某等人在经营包子店过程中,使用含铝的“剑石”牌泡打粉加工包子、馒头予以销售。
12月2日,南昌东湖法院依法宣判了这批“毒包子”案,五家包子店店主因在销售的包子馒头中添加含铝泡打粉,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一年,缓刑一年至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至三万元不等的刑罚。
法院在判决书中写到,被告人李某等人违反国家食品安全法规,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国家明确规定不得使用的非食品原料,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