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独立设置的高职院校及民办本科院校均可申报2016年单招资格。在招生规模要求上,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及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单招规模不得超过本校上一年度高职招生计划的30%;其它院校单招规模不得超过本校上一年度高职招生计划的25%。
高职院校单招专业须是教学资源优秀、专业特色明显、就业率较高的专业,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单招院校自主安排,并于考生报名前公布。各单招院校要根据高职单招的特点,加大职业技能测试在单招考试中所占权重,提高招收中等职业院校毕业生的比例。
据悉,从2016年起,各单招院校不得以 “预科生”(或“先上车、后买票”等其它任何形式)名义招收未正式录取的学生。任何形式的违规招生行为,一经查实,将被取消相关院校下一年度单招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