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西开展“公交城市”创建试点)
为深入贯彻落实城市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加快推进全省城市公共交通事业发展,日前,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2016年江西省“公交城市”试点创建工作申报指南》,自2016年起,我省财政每年设立2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公交城市”创建工作,每批试点城市创建周期为3年。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城市道路交通拥堵和大气污染等问题日益加剧,已经成为一种“城市病”。城市如何实现可持续发展,并探索出一条城市交通绿色和谐发展之路,成为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为此,国家“公交都市”与省“公交城市”的概念应运而生。
据介绍,我省将在2016年内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公交城市”创建试点工作,重点围绕提升装备水平、提高服务质量及配套政策保障措施等方面提高城市公共交通的发展水平。届时,各设区市将根据本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公共交通发展需要提出创建试点申报,经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组织专家评审最终确定试点城市。目前,赣州市、上饶市被列为2016年江西省“公交城市”创建工作试点城市,将于2018年底进行考核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