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叶景顺 文/图
吕同学为南昌某高校毕业生,今年5月份,临毕业前,她应聘进入江西省梦远建设有限公司上班,月薪1000元。令她没有想到的是,7月份突然开始密集加班,每天至少加班3小时,最晚甚至到次日凌晨3时。吕同学提出辞职,结果公司不仅不批准,原本承诺的加薪落空了,甚至加班工资也不一定给算。1日,记者进行了走访调查。
员工:一天连续加班9.5小时
吕同学告诉记者,今年5月18日接到通知去江西省梦远建设有限公司面试,第二天开始上班,负责行政资源部工程资料方面的工作。6月19日上班期间,部门经理表示,从6月起工资上调500元,“因为面试的时候,我追问过,但公司始终没有说明试用期,1个月后,公司又没有和我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缴纳社保,而且我发现公司管理比较混乱。”
令吕同学没想到的是,进入7月份后,公司开始密集加班。吕同学提供的一份加班表显示,从7月14日至7月23日期间,员工17时30分之后开始加班通常到21时结束,期间双休日也在加班,两天加班8小时;记者注意到,7月20日,员工加班从17时30分直至第二天凌晨3时,加班长达9.5小时;7月22日加班也长达6小时。“平时加班其实都比实际超过半小时,最晚那次我凌晨四点才到家,7月份整个月累计加班时长达37.5小时,实在受不了。”吕同学表示,最令她感到寒心的是,等到7月20日发6月份工资的时候,对方却表示因为辞职,工资不可能加,并且加班工资也不一定会算。“这不是明显把我当成廉价劳动力么?”
公司:涉及法律问题找律师处理
当日,记者和吕同学来到位于红谷滩新区会展路的江西省梦远建设有限公司,见到了该公司一位周姓负责人。当记者反映该公司职工吕同学提出不签劳动合同、不交社保的情况时,周姓负责人突然情绪激动,当场表示法律的问题他不清楚,让记者去询问该公司律师。而记者问及该公司7月份加班超时不算加班费的情况时,周姓负责人表示,也不是每个月都要加班,公司是特殊情况下才会加班。
该负责人还表示,老板现在一直在外面,对于很多事情还不是很了解,“我也是新来的,对于加班的问题,我们会找公司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如果涉及一些法律问题,可以找律师来处理。”
劳动监察大队:该公司违反劳动法
之后,记者来到红谷滩新区劳动监察执法大队反映情况,一位邹姓负责人表示,根据《劳动法》相关法律法规,员工试用期也要缴纳社保,另外,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该公司的行为已经违反了《劳动法》。
随后,邹姓负责人表示5个工作日内会进行回复,并当场致电该公司罗姓法人电话,罗姓负责人表示会派相关人事经理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