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卫华 郭钦明 记者 祝学庆
江西日报讯 在鹰潭市林业生态法制教育基地,一堂生动的法制课正在进行。台下有检察官,有林业干部,有当地村民,还有一名特殊的听众——因犯失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并被责令补植复绿的村民曾某平,他一再劝告身边的村民以己为戒,“法律底线不能触碰,犯了错误就要接受惩罚。”
鹰潭市林业资源丰富,全市森林覆盖率达58.21%,拥有珍稀保护植物97种。为保护好绿树青山,当地检察机关、林业部门、森林公安通力合作,设立基层林业生态检察室和法制教育基地,创新涉林案件“一案三查一跟进”办案方式,探索出“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警示性预防教育”的生态检察工作模式。
关口前移,打通涉林检察“最后一公里”
鹰潭市林业生态法制教育基地设在所辖贵溪市人民检察院金屯检察室。作为全市唯一一个以林业生态检察为主的派驻机构,金屯检察室监督触角遍及6个乡镇、4个林场和1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面积近千平方公里。鹰潭市林业局负责人告诉记者:“从市区进入这片林区,金屯是必经之地,历来是林业生态保护的重要‘战场’。”
如此重要的林区当然要花大力气保护。在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下,金屯检察室应运而生,除了两名正式编制检察官外,还在辖区各乡镇、林场等地设有多个工作站点,聘请了20余名联络员、信息员。“我们将检察关口前移,适时介入,引导侦查,大大提升办案效率和质量。”鹰潭市人民检察院负责人介绍。
检力下沉至“最后一公里”,有力打击了各类涉林犯罪。今年6月,贵溪市森林公安局文坊派出所破获了一起在阳际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偷猎棘胸蛙等珍稀野生动物案件。
人是抓到了,但如何根据法律条文立案让副所长吕飞犯了难。“还好检察干警主动介入,引导取证并就法律适用提出意见。我们仅用两天时间就完成了报捕程序,而过去检察机关一般是在报捕后才介入案件。”吕飞说。
一案三查,护住绿树青山才是硬道理
烈日当头,贵溪市文坊镇村民曾某平戴着草帽,手拿柴刀,又一次爬上因自己失火毁林的山头,多次勘察、规划后,他心里对补植复绿有了底,“今冬明春就开始补种,一定限期种完,只有让山头重新绿起来才对得起法律的宽容。”曾某平说。
“过去这样的案件往往存在着‘人关进牢房,山依然荒芜’的情况。”金屯检察室副主任肖贵林说,为了让被毁林地尽快恢复,检察机关公诉该案时附带了民事诉讼。鉴于曾某平有积极改过的意愿,检察机关向法院提出了“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适用缓刑,要求其在缓刑期间补种16280株树苗”的建议。
曾某平在弥补其不慎失火造成的过失,鹰潭高新区两名林业干部则因怠于职守付出了代价。高新区白露街道办事处农林办干部孔某、护林员王某因疏于管理,保护林地不力,致使几十亩林地植被被人毁坏,被当地检察机关以涉嫌玩忽职守罪立案侦查并提起公诉。
打击并不是最终目的,护住绿树青山才是硬道理。上述案例都是鹰潭检察机关涉林案件“一案三查”的具体实践。所谓“一案三查”,就是检察机关除了对涉林刑事案件本身提起公诉外,还就国家、集体财产遭受的损失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以及对案件背后可能的渎职犯罪线索展开调查。“引入修复补偿机制,可让行为人选择缴纳补种费用或自行补种,确保生态环境修复有途径;严查各类渎职案件,能够收紧约束涉林干部的‘制度笼子’。”鹰潭市人民检察院负责人说。
据统计,自2015年8月生态检察工作开展以来,鹰潭市共办理各类破坏林业资源刑事案件34件34人,同比下降26.09%,打击和震慑作用明显。
双向警示,让涉林人员坚守法律红线
“从来没想过给林业干部上课,几十年来头一回。”围绕林业生态如何保护、如何开展群众涉林普法工作,金屯镇石岭村干部黄金标多少带着几分紧张讲完了一堂课。短短几十分钟的课程,他足足准备了一个星期。
“邀请老百姓来讲课,就是为了让我们的涉林干部多接地气,了解群众所需,从而有针对性地开展林业法律教育。”鹰潭市林业局负责人告诉记者,当地以金屯检察室为平台,除了给干部们充电、敲警钟外,还经常面向基层群众、中小学生等群体开展普法教育,通过QQ、微信等多种形式畅通与群众沟通渠道,进村入户宣讲生态保护理念和涉林法律法规。一方面警示涉林国家工作人员履职尽责,一方面教育群众一同护林爱绿。
站上法制教育讲台的,还有律师方群录。结合案例,方群录将一条条涉林法律条文讲得十分透彻,还重点强调了职务犯罪方面的内容,“就是要给林业干部和普通百姓提个醒,起到直观的警示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