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新闻网讯 近日,家住西湖区市民林女士向本网新闻热线反映称,位于抚生路上的南昌名仕花园小区的地下停车位在出租时间还未到期的情况下,物业公司告知他,车位不能再续租,只能以18.8万元以上的价格进行购买,或者一次性交纳17万元的保证金租赁车位。“物业通知我们,地下停车位花17万元租五年,这不是变相在卖停车位么?小区物业公司简直太欺负人了。”林女士非常气愤。
投诉:停车场改造后需购买车位或高价租赁车位
据林女士介绍,2016年1月下旬,南昌名仕花城小区物业——南昌市汇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小区张贴了一则公告称:3月1日,启动地下停车场改造工程,建成后,具有全方位、智能、彩色监控多种新型功能(费用由天高开发商支付),为保证施工和车辆安全,2月23日前,希望各位业主将车辆自行驶离小区,已缴的停车费,改造后顺延。整个工程约需100天。“本以为100天改造完后,车辆可以向原先那样停靠在停车场,但没想到的是,物业公司告诉我们,地下停车位要购买才能停车,每个车位大概在18.8万元至19.8万元之间。”林女士说。
同时令林女士感到困惑的是,地下车库装修之前,林女士的车位出租日期还有一个半月才到期。但是,等车库装修完活,林女士却被物业告知,之前的租赁关系不存在,一切以之后下发的通知为准。
随后,记者在林女士提供的一份《关于名仕花城地下车位使用权认购及租赁的通知》上看到了车位认购详情:认购资格,凡是本小区业主(凭房产证)均可认购,且一套房原则上只能认购一个车位;认购时间,2016年6月25日至28日;认购价格:采用一车位一价格的方式认购,价格在18.8万元至19.8万元之间。落款单位为南昌市汇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该份通知的背面还写道:租赁期限,车位租赁使用权期限五年,到期后,自动续租五年,以此类推至名仕花城小区的土地使用权到期;租赁价格,缴纳车位保证金17万元。以银行同期活期利息,抵扣租金,租赁期内不再交纳租金。如五年协议到期,乙方不再续租,则可退还保证金(不计息),收回车位。
开发商:业主认为违法,可进行起诉
记者找到了名仕花园小区的物业公司南昌市汇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了解情况。据该物业公司的熊经理介绍,地下停车位的产权归开放商所有,但其中一部分是属于人防区域,该区域的车位只租不售,而另一部分的车位可以进行出售,物业公司只负责帮开放商收取停车位费用而已,具体实施情况得问开放商。
而对于装修后,车位租赁还存在的车主及业主不能将车停放在地下车库一事,熊经理解释称,开发商存在违约情况,因此开放商会按照一定的金额对车主及业主进行补偿。记者又在7月2日小区物业下发的一则公告上看到,对于原已预交了地下停车场停车费的,但此次未购买或租用地下停车位的业主,如果预交的停车费到3月1日,仍有余额,将按照该余额的一倍返还。“目前我们已经退还了90%的业主的钱了,还有剩下的一部分钱会尽快退还。”熊经理告诉记者。
随后,记者又找到了小区开发商南昌天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一位姚姓负责人告诉记者,开发商是根据市场规律进行操作,“如果小区业主认为车位价格偏高,可以选择不租或者不买,这是业主的选择权,如果业主认为我违法了,可以向我进行起诉。17万的保证金,如果车主或业主不租车位,我们将会退回此费用。”
相关部门:人防、房管局表示无权管理
8月15日上午,记者来到相关部门对开发商的租、售方式,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规定进行了了解。市房管局工作人员认为,如若地下车库所有权归属开发商所有,则其有权进行出售,但人防车位归属人防部门管辖,他们无权管理。
而市人防工作人员称,国家目前没有法律条文明确规定人防工程产权所有,因此针对开发商收取五年保证金的行为,人防部门也无权进行约束,但业主或者开发商在使用人防车位时,不能对其进行破坏。
洪城律师事务所李竹青律师认为,尽管开发商的行为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但是“合法却不合理”,现实情况确实会给业主带来诸多不便。“建议业主在选购房产时,最好在售房前对小区停车进行了解,以免遇到同样的困境。”(南昌新闻网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