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新闻网讯 27日,记者从南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获悉,为了缓解交通拥堵,提高道路通行能力,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规定,南昌交警将对青山湖区相关道路实行禁止机动车停放政策。
据悉,10月13日起每日8时至21时,禁止机动车在青山湖区青文路、青文二路、京华一路、京华二路、京华路、上坊路(南京东路至北京东路段)、学院路(南京东路至北京东路段)、塘下路(广电小学门口至北京东路段)、京尚路(京东大道至高新大道段)、民安路(高新大道至青山湖大道段)停放(泊位内除外)。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上述规定;违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记者 刘文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