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每年交40元保费,当遇到盗窃、抢劫、火灾、自然灾害、意外事故而导致人身伤亡或家庭财产损失时,均可通过保险公司理赔获得一定金额的补偿。樟树市创新治安防范“政府+市场”模式,大力推广社会治安保险,推动社会治安服务管理由政府主导向市场化运作转变,提升了平安建设的成效。
68岁的罗须林是樟树市槎市村委会中山村村民。今年2月21日,因邻家小孩燃放鞭炮,不慎引燃了罗须林家老屋,值钱的家当在大火中化为灰烬,这令罗须林倍受打击。然而,让她感到庆幸的是,年初参保了社会治安保险,保险勘查人员现场了解情况后,启动了快速赔付机制,3天就把3000元理赔款送到了罗须林的手中,解了她的燃眉之急。
过去,发生盗抢、火灾等意外情况造成损失后,无处索赔,农民往往会向政府提出赔偿要求,政府处置不当甚至会引发群体事件。为解决这一矛盾,2012年10月,樟树市按照“市场运作、政策引导、政府推动、综治协调、保险部门实施”方式,在部分乡镇试点推行社会治安保险。
“原则上公平自愿参保。”樟树市综治办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市部分乡镇(街道)相继出台政策,鼓励经济条件相对较好的村组(社区)采取集体补助或者全额支付方式参保;对于低保户、军烈属等特殊对象,由乡镇财政垫付保费、帮扶赠保。
“5000元以下手续齐全的案件,从受案之日起3天内就可结案。”人保财险公司樟树支公司经理李伟告诉记者,当遇到家庭财产因遭受盗窃、火灾爆炸等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导致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时,投保户可获得保险公司一定金额的补偿。以一年缴费40元为例,算下来每天才交一毛钱,但保障额度近4万元。
在理赔上,公司与各乡镇(街道)签订《社会治安保险理赔流程及服务承诺》书,承诺“宁愿错赔,决不惜赔”,同时,加大农户的房屋保险、人身保险及耕牛意外死亡保险的赔付力度,把房屋保险由原来的5000元调整为1.5万元,耕牛保险由原来的800元调整为1500元(含意外死亡),人身意外保险由原来的5000元调整为7000元,室内财产由原来的1800元调整为5100元。此外,保险公司每年还按照灾害种类、发生频率、损失程度、受灾地点等数据,编制风险控制报告,提供给政府综治部门,作为进一步改善社会治安环境的参考。
如今,尝到了甜头的农民把治安险当成了保平安的民生险,积极投保。数据显示,2013年,该市参加投保农户7.9万户;2014年参保农户达8.4万户;2015年,共承保了9.1万余户。目前,社会治安保险工作在樟树市已经实现了全覆盖,累计为农户提供72.64亿元风险保障,参保率达到90%。短短4年时间,社会治安保险在樟树落地生根。群众安全感在提升,因灾致贫、因灾返贫风险在降低。樟树市已经连续11年被省综治委评为“平安市”。樟树市通过推行治安保险,打破了过去完全依靠政府单一投入的治安防范模式,初步实现了治安防范“政府+市场”的态势,即通过市场要经费、要警力、要平安,既解决了治安经费这个“瓶颈”制约,又激发了广大群众的参与热情,使治安防范有了新机制,群防群控有了新载体,维护社会和谐平安有了新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