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新闻网讯 10月2日凌晨0时25分,江西高速交警一支队一大队巡逻民警驾驶警车巡逻至南昌西外环高速27公里450米处时,发现一辆南昌牌照的奥德赛小车停在应急车道,且未摆放警示标牌。民警黄旭下车查看,发现驾驶员在车里睡觉。
该民警上前询问情况,驾驶员谢某称因为太累了,但民警黄旭闻到车内有轻微的酒味,出于职业敏感,他现场对驾驶员进行了针对性询问。
最后,驾驶员在民警的心理攻势下承认了他自己酒后驾驶的行为。民警随后要求谢某出示驾驶证、行驶证。谁知谢某称驾驶证、行驶证都没有,并且由于出来得急,身份证也没带身上,于是民警联系施救车将涉案车辆拖至停车场,并将谢某带至大队进行核查。
在大队,民警对谢某进行酒精测试,经酒精测试仪测试,驾驶人谢某体内酒精含量为39mg/100mg,属于饮酒驾驶。随后,民警通过调取公安网数据,查明谢某未取得驾驶资格,属于无证驾驶。
目前,大队已依法对驾驶员谢某就两项违法行为处罚款2500元,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首席记者 刘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