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新闻网讯 10月10日,记者从南昌市教育局获悉,南昌日前启动市管民办学校申报2016年度市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工作,此次申报涉及“民办学校建设贷款贴息补助”和“民办学校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补助”两个项目。其中,对新建的专门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的民办学校,南昌市将一次性给予50万元的奖励。
根据南昌市教育局有关规定,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学校可申报建设贷款贴息补助,但相关民办学校必须依法办学、规范管理,且具有健全的核算和管理体系,近三年未发生骗取、套取财政资金等行为。与此同时,其财务状况必须良好,具有较高的资信等级和相应的资金筹措能力。
南昌市民办学校建设贷款贴息补助申报范围主要涵盖三类学校,分别为新建、改(扩)建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值得注意的是,经有关部门批准立项、许可建设的校园基本建设投资需在300万元以上。
在贷款贴息补助比例及年限方面,南昌市规定,民办学校向金融机构的基本建设贷款,按当年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利率计算的贷款实际发生利息一次性补助已支付贷款利息总金额的5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南昌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该市还设置了民办学校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义务教育补助的申报。具体来说,对新建的专门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的民办学校,南昌市将一次性给予50万元的奖励;对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的民办学校,按照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人数,每学期奖励200元/人,最多不超过10万元。
该负责人表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特指户籍为南昌市以外或户籍为非学校所属地的农业户口随父母进城务工的适龄儿童。申报民办学校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补助的学校年度收费标准不能高于政府购买学位的学费标准。据悉,2014年南昌市招收社会生源的民办学校政府补助标准为小学生源生均2500元/年,初中生源生均3000元/年。(首席记者 徐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