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日,记者从南昌市西湖区法院获悉,该法院于10月28日发出全省首张“律师调查令”。这张“律师调查令”是针对一起金融借款纠纷案。
据了解,2015年4月20日,某银行与丁某签订个人贷款合同,丁某向银行贷款270万用于经营周转。同日,该银行与王某、陈某、刘某等人签订《联合保证合同》,自愿为丁某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后丁某未能按时足额还款,银行向西湖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丁某确认欠银行借款本金1983324.04元及利息,王某、陈某、刘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调解生效后,丁某等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该银行今年5月3日向南昌市西湖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西湖区法院法官章辉介绍,发出“律师调查令”是为了更好地查明此案的事实,提高执行效率。律师可持这张调查令,要求相关部门出具涉案当事人的银行账号、档案材料、权利凭证,可以有效地避免部分单位拒绝律师调取有关证据信息等情况。提高执行效率,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