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文化产业大发展大繁荣
近日,我省出台《关于推动国有文化企业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实施意见》,重点就国有文化企业改革发展中有关内部组织架构、绩效和薪酬考核、股份制改造、兼并重组、资产监管运营、干部人才管理等,提出了具体意见。下一步,我省将加大力度,积极推进江西省文化演艺发展集团的组建和江西省文化产业投资公司、江西省文化产业基金的设立工作。
《实施意见》要求坚持把社会效益、社会价值放在首位,正确处理文化的意识形态属性与产业属性、文化企业特点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关系,落实加强党的领导与完善公司治理相统一,推动党委领导与法人治理结构相结合、内部激励和约束相结合,形成体现文化企业特点、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资产组织形式和经营管理模式。
国有文化企业要求科学设置企业内部组织结构。企业党委成员以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方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党委书记兼任董事长,切实履行内容导向管理第一责任人职责。党委、董事会、未设董事会的经理班子等决策机构要建立健全权责对等、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决策执行监督机制,规范董事长、总编辑、总经理行权行为,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编委会(艺委会)的内容导向把关作用、董事会的决策作用、监事会的监督作用、经理层的经营管理作用,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根据不同文化企业功能特点,实行差异化考核,对直接涉及内容创作的部门和岗位,要以社会效益考核为主,收入分配和奖励也要适当予以倾斜。
我省将进一步提高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推动国有文化企业加快公司制股份制改造,转变发展方式,强化导向管理,全面提质增效,打造一批核心竞争力强的国有或国有控股骨干文化企业,使之成为文化市场的主导力量和文化产业的战略投资者。
国有文化企业要依托江西丰厚的文化资源,创作生产更多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传播当代中国价值观念,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体现江西特色与风格的优秀文化产品。立足主业发展,形成内容优势和传播优势,扩大市场占有率和话语权。实施精品战略,完善选题论证、资金引导、产业孵化等机制,打造赣版出版物、赣剧、采茶戏、景德镇陶瓷等赣文化品牌。
实施“文化+互联网”战略、文化科技创新工程,充分发挥南昌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作用,支持国有文化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建立科研基地或研发中心,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实现跨媒体、全媒体发展。鼓励江西原创的优秀文化作品对外传播推介,大力推动我省文艺院团、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博项目等赴海外、境外演出和展览;大力促进文化创意、数字出版、动漫游戏等新型文化服务出口;积极推动我省骨干文化企业融入国家“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战略,扩大具有江西特色的文化产品和服务的出口;支持我省宣传文化单位扩大对外文化贸易和文化投资,在海外实施公司化运作、本土化战略,讲好江西故事,传播好江西声音,提升江西文化的影响力。
据介绍,我省在抓好文化体制改革的同时,还积极推动文化产业发展,努力增强产业活力。2016年上半年,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背景下,全省文化产业继续保持良好态势,实现营业收入1095亿元,同比增长15%,继续保持两位数增长。下一步,我省将扎实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完善国有文化企业内部运行机制,推动国有文化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在完善国有文化资产监管运营机制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文化经济政策的引导、激励和保障作用,有效引导社会资金对文化产业的投资,推动我省文化产业快速发展。(王广兵 记者 徐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