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记者从南昌市交管局获悉,因为天气与光线原因,每年秋季为涉老交通事故多发期,而且老年人因身体较弱,一旦发生事故极易造成生命危险。交警提醒,老人出门锻炼尽量穿颜色鲜艳衣物,清晨或傍晚穿越马路时最好持小型警示灯。
据南昌市交管局西湖大队统计,每到9月、10月,涉及老年人的交通事故较为突出,因交通事故致抢救无效死亡的涉老事故,占1月至10月该辖区死亡事故的四成。这一数据,引起交警部门的重视。
9月26日6时许,张某驾驶小车在抚河北路由南往北行驶,至中山路口时,遇老人付某由东往西过马路,小车撞上付某。9月28日,付某经抢救无效死亡。10月15日18时40分,帅某驾驶电动车在抚河中路由北往南行驶,至里洲小区路段时,遇老人邱某过马路,电动车撞上邱某。10月18日,邱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两起事故,一起是老人晨练时发生的,一起是老人于傍晚散步时发生的。”西湖大队事故中队中队长李胜辉告诉记者,通过多起案例可以看出,早晨和傍晚是涉老人年事故的两个多发时段。数据显示,今年1月至10月底,仅仅在西湖区发生的10起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中,60岁以上老年人死亡事故有4起,而且集中在9月、10月,老年人都是在步行状态中被小车或电动车撞上。
实际上,不仅西湖区交警部门注意到这一点。李胜辉告诉记者,在南昌市交管局内部的会议上,其他城区大队事故科的同志也反映进入秋季后,涉及老年人的交通事故多发。
为什么每年9月、10月会出现涉老交通事故多发的情况呢?
根据案例特点,李胜辉总结了五大原因。一是季节原因。9月份后,气候宜人,不少人喜欢外出锻炼,早晚出门锻炼的老年人较多。二是光线原因。进入秋季后,昼短夜长,天亮得晚黑得早,许多老人在早上5时至6时左右时或傍晚18时出门锻炼,此时光线较暗,视线较差。三是老年人喜欢穿颜色暗淡的衣服,辨识度差。而且,清晨路上车辆较少,驾驶员的思想比较放松,驾车速度较快,易发生事故。四是一些人出行安全意识差,不看交通信号灯,不走斑马线。五是老年人各项生理功能退化,听力、视力差,遇到突发状况难以做出正确判断。李胜辉表示:“在我们调查的几起老人伤亡事故中,没有一名老人是被车辆碾压致死的,都是被车辆撞击后,老人倒地时没有用手支撑,头部直接撞击地面致死。这是老年人发生交通事故后,导致伤亡严重的直接原因。”
根据致老年人事故高发的原因,交管部门提醒,在老年人出行的高峰时段,驾驶员遇到老人过马路一定要有耐心,进行避让。老年人在清晨或傍晚光线不好的情况下外出时,可穿着亮色衣服或手提小型警示灯,以达到警醒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