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江西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于今年7月出台了《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截至10月底,九江、新余、宜春等6个设区市和安福、鄱阳、南城等42个县(市区)已出台贯彻意见,其余市、县(区)已报当地政府。据统计,今年1-9月,全省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共受理劳资纠纷投诉举报8044件,同比下降59.1%;立案7189件,结案7157件,结案率99%。今年1-10月,全省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追发劳动者工资等待遇共涉及劳动者20.7万人,追发工资等待遇100675.88万元。
治理欠薪工作纳入综治考评
据介绍,江西在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方面创新做法颇多。例如,突出省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作用,健全体制机制,形成齐抓共管、源头治理的良好格局。调整充实了省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制度,增加了发改、财政、司法和人行等4个成员单位,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同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2016年7月,又将治理工作纳入了综治考评体系,有力促进了工作开展。
企业缴工资保证金从源头预防欠薪
进一步强化工资保证金功能,细化缴纳、使用、退还办法,通过“一降一提”,督促用人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降”,就是对连续三年内未发生工资拖欠的企业适当降低工资保证金缴存比例,但不低于50%;“提”,就是对发生过工资拖欠的企业,按不高于200%的幅度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同时规定,对发生过拖欠或克扣工资行为的非工程建设领域用人单位,按其全部农民工一个月的工资总额缴纳工资保证金。在工资支付方式上,全面推行银行代发工资的方式,将工程款按不低于10%的资金直接转入农民工工资预存账户,实现了源头预防的目标。
行政司法联动建欠薪“黑名单”
另外,强化行政司法联动机制,坚决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行为。省人社厅、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下发劳动保障监察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工作意见和加强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查处工作的通知,推动涉嫌犯罪案件及时进入司法程序。据统计,今年1-9月,向司法机关移送案件51件,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类移送案件43件,其中公安机关立案的28件。
同时,我省建立了拖欠工资企业“黑名单”,将处罚信息通过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交换至市场监管、住房城乡建设、人行等部门,实现信息互认共享,使失信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进一步加大了威慑力度。
3次专项排查整治追回欠薪10多亿
据了解,我省结合化解过剩产能,在重要时间节点、重点领域环节组织开展排查整治。在做好日常农民工工资支付检查工作的基础上,在今年元旦春节前夕、 6月份和9月上旬重点开展了3次专项排查整治,为农民工追回被拖欠工资10多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