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讯(记者 王萍)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开局年,推行“河(库)长制”,是河库管理体制机制的创新,更是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机制的创新,是避免发展过程中走“先污染后治理”老路的关键制度创新。
近年来,萍乡上栗县委、县政府领导对“河(库)长制”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为组长,县委副书记、县长为常务副组长,各相关单位和河流所在乡镇负责人为成员的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副县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全县河长制管理工作。并结合该县实际情况制定了切实可行的《上栗县实施“河(库)长制”工作方案》,制定了河(库)长制县级会议制度、信息通报制度、工作督办制度、工作考核制度等五项工作制度,明确了“河长”职责。5位县级领导担任了县级“河长”,15位乡镇领导担任了乡镇级“河长”,107位村级领导担任村级河长。并在政府网站进行了公示,设立了举报电话。按照县委、县政府落实河长制工作目标,明确工作责任,按照统一领导,责任落实的方式,切实加强对上栗县辖区内水环境整治。
“河(库)长制”工作开展伊始,上栗县河(库)长制办公室结合实际,初拟了县级“河(库)长制”工作要点,清河行动方案。同时,着手建立了以水质水量监测、水域岸线管理、河库生态环境保护等为主要内容的“河(库)长制”考核体系,拟将该考核与县政府对各乡镇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和生态补偿考核机制对接,并在推进“河(库)长制”过程中进一步完善,充分发挥考核的作用。
据了解,上栗县境内主要有2条河流,一为栗水河,二为萍水河(渌水在萍乡境内段俗称),均属洞庭湖水系。近年来,上栗县加大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多方面筹集水利项目资金,对上栗境内河道环境进行整治,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的开展。上栗县于2012年列入江西省八个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之一,重点县分11个项目区,覆盖全县10个乡镇,涉及全县21条河流,总计投资约3个亿。目前已在栗水河投入7500万元建成了日处理量1.5万吨城市污水处理厂和铺设配套管网长28km。项目建设以“河畅水清、岸绿景美、功能健全、人水和谐”为目标,以解决上栗县县乡河道功能衰减、水环境恶化等突出问题为重点,开展河道综合整治,通过河道疏浚、岸坡整治、水系沟通、生态修复等措施,着力恢复河道功能,提高行洪排涝能力,改善农村水环境和用水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