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南昌市召开了市纪委派驻纪检组工作会,在会场宣布了南昌市纪委派驻纪检机构人事安排,对派驻纪检机构全覆盖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这标志着南昌向市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全覆盖工作顺利收官,南昌实现市纪委派驻纪检机构全覆盖。
今年8月,南昌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市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实施意见》,从总体要求、机构设置、职能调整、职责权限、工作关系、管理保障、组织领导7个方面,提出了加强市纪委派驻纪检机构建设的工作思路和具体要求。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通过新设、调整等方式,共设置派驻纪检组36家,负责监督128家市一级党和国家机关,实现市纪委向市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的全覆盖。
根据改革调整的思路,南昌各开发区(新区)、南昌汉代海昏侯国遗址管理局纪检监察机构保持不变。在机构设置上,南昌参照省纪委做法,本着精简、效能的原则,尽量做到上下对应,采取单独派驻和综合派驻相结合的方式,以综合派驻为主,对系统规模较大、直属单位多、监督对象多的部门,实行单独设置派驻机构;对于业务相近、组织关联或者单位人数不多、监督对象少的部门,设置综合派驻机构。36家派驻纪检组中综合派驻31家,单独派驻5家;同时,派驻机构统一名称为市纪委派驻纪检组,以后不再设监察室。
其中,改革前,市直单位共有58家纪检监察机构,全部为副县级,负责监督58家单位,每个机构平均编制为2.66名。改革后,根据工作和业务需要,每个机构平均编制为5名,较改革前平均增加2.34名。同时,撤销28家市纪委派驻(出)机构,撤销49家市监察局派驻监察机构,不再保留18家市一级党和国家机关等单位本级纪检监察机构(不含机关纪委),不再保留18家市一级党和国家机关等单位单设的科级纪检员,其编制和领导职数全部划转,由市纪委在派驻机构间统筹调剂使用。这次派驻机构改革后,共减少派驻纪检组22个,同时减少纪检组长2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