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江西高速交警四支队第三大队民警在高速服务区开展冬季综合整治行动,查获了一起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80%以上的严重违法行为,并对该车驾驶员郑某进行了严厉处罚。
3日14时48分,大队值班室通过实时监控超速数据,发现一辆由北向南行驶的无牌丰田小轿车,车速高达218公里/小时,值班民警立即将该情况反馈至大队微信群,告知服务区执勤民警将该车导流至服务区进行核查。
14时50分,执勤民警在上高服务区成功拦截该车,通过详细询问、核查,发现该车有一张临时机动车号牌,问及该车驾驶员为何开这么快时,驾驶员郑某竟称只是和朋友开玩笑,测试下车子的性能,没想到一下子飙到了218码。民警随即对郑某进行了教育,并告知其超速行驶的危害性,以及可能引发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大队依法对当事人处以罚款1600元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