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记协、各会员单位、
省广电协会、报纸副刊研究会、新闻摄影学会:
现将做好第二十四届江西新闻奖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组织工作:
第二十四届江西新闻奖评选工作按初评、复评、定评程序进行。今年增加移动媒体类新闻作品参评(复评评选通知另发)。
初评:
各会员单位必须按照省记协和各新闻专业协会下发的参评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本单位参评作品的初评和报送工作。报送的作品,必须是本单位经国家正式批准的新闻媒体2016年度正式刊播的新闻作品。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存在突出问题的媒体,不得推荐作品参评。近3年内有不良职业道德记录的新闻从业人员参与采编的作品不予评选。
复评:
1、省记协负责组织第十九届江西报刊网络新闻奖的评选工作;
2、省记协负责组织移动媒体类新闻作品的复评工作;
3、省广电协会负责组织广播电视类参评作品复评工作;
4、省报纸副刊研究会负责组织报纸副刊类和报纸新闻专栏类作品的复评工作;
5、省新闻摄影学会负责组织报刊、新闻网站新闻摄影类作品的复评工作。
定评:
经过复评,由第十九届江西报刊网络新闻奖评委会、省广电协会、省报纸副刊研究会、省新闻摄影学会按照江西新闻奖的奖项和奖额设置,按规定限额报送参评第二十四届江西新闻奖的作品。
根据省记协第四届理事会第七次主席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的有关事项,请各会按照以下原则报送作品参评本届江西新闻奖。
1、江西报刊网络新闻奖评委会推荐报刊网络类候选作品报送江西新闻奖评选委员会,由评委会定评作品获奖等级。
2、省记协根据移动媒体类新闻作品质量推荐候选作品报送江西新闻奖评选委员会,由评委会定评作品获奖等级。
3、省广电协会评选推荐广播电视类候选作品报送江西新闻奖评选委员会,由评委会定评作品获奖等级。
4、省报纸副刊研究会评选推荐30件候选作品报送江西新闻奖评选委员会,评委会按照60%的比例定评出获奖作品。
5、新闻摄影学会评选推荐27件候选作品报送江西新闻奖评选委员会,评委会按照60%的比例定评出获奖作品。
江西新闻奖评选委员会负责第二十九届江西新闻奖所有奖项获奖作品的定评工作;负责中国新闻奖参评作品的推荐和报送。
二、评选注意事项
请各会员单位和各专业协会、学会在报送参评作品和组织评选工作中,注意以下事项:
1、今年江西新闻奖的参评作品报送截止时间是2017年3月28日。
请省广电协会、省报纸副刊研究会、省新闻摄影学会及时评选和报送参评的作品。
2、评选工作必须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和公开透明的报送程序。
凡有抄袭、虚假、失实或与刊登时不一致,一经查实,即撤销参评或获奖资格,并通过媒体通报。
初评作品由本单位编辑记者民主推荐,领导班子集体审议。报送的参评作品都要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由单位主持工作的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不能以部门公章代替)。未按以上程序报送的作品,取消参评资格。参评作品报送后,作者、编辑署名不得更改。
复评、定评的结果,由省记协和各新闻专业协会分别在中国江西网、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公示。
3、推荐参评江西新闻奖的作品,每篇收参评费100元。报刊类、网络类、移动媒体的参评作品由参评单位汇款至省记协。广播电视类、报纸副刊类、新闻摄影类参评费由各专业委员会代收代缴。
江西省新闻工作者协会
2017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