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教育厅下发《关于2017年江西省开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对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条件、申请认定的程序、准备的资料等进行了详细说明。拟申请人可于4月10日至4月18日工作日期间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7月30日前发放已认定申请人的教师资格证书。
记者了解到,此次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须符合在2017年6月30日之前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此外,非师范教育类专业申请人,应已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有效的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段和学科应与《考试合格证明》标注的学科和学段一致,是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前提。
往届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因特殊情况未在应届毕业时申请直接认定的,须在3年内(暨毕业当年至第3年的8月31日前)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者。暂不受理受过拘留以上治安、刑事处罚者;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要求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者认定教师资格的申请。
此外,拟在我省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在网络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www.jszg.edu.cn)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第一阶段:2017年4月10日至4月18日工作日期间,所有已经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拟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第二阶段:2017年6月13日至6月15日工作日期间(只针对取得2017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拟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
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应对2017年应届全日制师范毕业生,将以学校为单位,分专业逐人建档进行师范毕业生身份材料集中预审。2017年4月19日至5月19日完成第一阶段报名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现场确认; 6月30日前完成第二阶段报名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现场确认。2017年6月30日前完成对已经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的体检。2017年7月18日前完成网上认定操作;7月30日前发放已认定申请人的教师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