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日,记者从江西召开的“3·15”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6年江西省邮政业共受理消费者申诉23112件。受理的所有申诉中,有效申诉(确定企业责任的)4094件,同比下降11.2%。其中,快递类有效申诉3927件,占有效申诉总量的95.9%,同比下降12.3%;邮政普遍服务有效申诉167件,占有效申诉总量的4.1%。经调解,所有消费者有效申诉均已全部妥善处理,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4.17万元。消费者对邮政管理部门申诉处理满意率为98.1%,同比增长0.4个百分点。
据悉,江西省邮政管理局于2008年11月与国家邮政局申诉中心同步开通消费者维权电话0791-12305,并于2013年5月正式成立江西省邮政业消费者申诉受理中心,旨在保障消费者合法用邮权益,督导邮政、快递企业做好邮政业消费者的申诉处理和管理工作。
从申诉情况看,快递服务类问题为目前整个邮政业申诉的主要问题,消费者对快递服务申诉的突出问题是快件投递服务、快件延误、丢失短少和快件损毁四个方面。2016年,快递服务有效申诉为3927件。其中,投递服务申诉为1397件,占有效申诉总量的35.6%;快件延误申诉为1159件,占有效申诉总量的29.5%;快件丢失短少申诉为827件,占有效申诉总量的21.1%;快件损毁申诉为440件,占有效申诉总量的11.2%。
延伸阅读
案例一、快件延误,经核实快件遗失,协调后企业原价赔偿寄件人
消费者安先生申诉:我2017年1月23日在天猫买的衣服,到26日物流信息不更新了,我1月27日打电话问了,说已催,但是没下文。28、29号我又打电话问了,说春节物流慢,我理解了。但是直到2月9日还是没有下文,投诉也没用,太气人了!
企业反馈:该件寄件方为收寄公司协议客户,此件申诉延误问题,经核实:1月24日上海外滩收寄,1月26日江西集散中心发往南昌,网上显示1月26日江西省邮政速递物流集散中心发往南昌分公司白水湖揽投部,后无信息。现该件江西公司确认查无下落。接单后,收寄公司已联系寄件方告知邮件情况,此件丢失根据协议按物品原价赔偿寄件方799元,赔偿款预计于3月底前赔付到位。同时寄件方已先行对收件人进行货款赔付,收件人已确认收到寄件方退款,无异议。
点评:该件消费者因延误向邮政管理部门进行申诉,后期确认此件遗失。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寄件人与快递公司有运输合同,故企业对寄件人赔偿,而不会对收件人进行赔偿。消费者与电商有事实上的购买合同,未收到货品应向电商索赔。此外,寄件人属企业大客户,双方有赔偿协议,双方按协议原价赔偿,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案例二、快件破损,企业拒不处理,经协调后企业赔偿消费者损失
消费者邓先生申诉:2016年12月17日中午,我从南康区唐南乡发快递往广东珠海,物品是一部手机iPhone 6Plus ,12月20日到了目的地,朋友拆开看到手机屏碎了,而且有点儿弯曲,所以朋友便拒收了。当天我向快递公司投诉,他们说是我的责任,还说收我十几块钱没得赔。
企业反馈:经核实,此件12月17日南康区唐南乡收寄,投递时部分损毁。此件在其申诉之后,投递方于2017年1月2日联系申诉人,与其协商按照1000元赔付,申诉人表示接受,后告知1000元理赔款网点已经赔付到位,现无其他问题,申诉人无异议。
点评:此件内件损毁企业拒赔导致申诉。根据《快递服务标准》,因企业原因造成内件损毁的,企业应按损毁处理,企业前期不处理属典型的推脱责任,快件损坏不赔偿,是无法律依据的(寄件人与快递公司另有约定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