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陈璋 通讯员王纪洪)近日,省住建厅、省财政厅在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做好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工作的指导意见》时提出,全省要转变公租房保障方式,将实物保障与租赁补贴并举逐步转向租赁补贴为主。
我省将鼓励和支持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的对象,通过市场租房居住,政府给予租赁补贴,推行公租房货币化补贴。据此,各地要合理确定租赁补贴范围和标准,按照“因地制宜、因城施策”原则,出台或修订租赁补贴具体实施意见(方案)。租赁补贴范围和标准应根据当地经济、财力、市场和保障需求等因素变化适时进行调整,并对社会公布。
此外,各地还要逐步扩大租赁补贴保障覆盖范围。按照国家和我省保障性住房“三房合一”的要求,租赁补贴范围应在原有廉租住房租赁补贴覆盖范围的基础上逐步扩大到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覆盖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