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签时的合同
入住后重新签署的合同
南昌新闻网讯 “公租房签约时中签面积59.18平方米,交付时却变成51.74平方米。”近日,桃花园综合性住房小区多位中签户向本网《南昌民声》栏目反映称,他们中签的公租房交付后面积与当初签订的租赁合同不符,此外,还有多位细心的中签户发现,3栋3单元和3栋1单元门牌竟被对掉。就此疑问,记者进行了采访。
投诉:公租房两栋单元楼遭对调 面积缩水
据3栋3单元的一名中签户王先生介绍,2016年9月份,他接到所在社区的通知,他中签到了桃花园综合性住房小区3栋3单元某户,中签面积为59.18平方米,于当年11月签订了租赁合同。
“今年3月,我们得知房屋已经竣工,下一步就可以办理入住,还去小区看了房子。”王先生表示,当时3栋3单元标示的位置,为一栋30层高的建筑。
3月7日,当王先生等中签户前往小区办理手续时,却被通知将原合同交上去,签署另外一份合同。
据王先生介绍,当时他太兴奋了所以没有仔细查看合同内容,等到交完钱领完钥匙后,竟发现房屋面积与原来签署的租赁合同相差了好几个平方米,新合同面积显示为51.74平方米。
“房屋对外公示的面积显示59.18平方米,怎么到了手就要签过另一份合同,而且还缩了水。”同样有此遭遇的张女士则表示,经过到南昌市房管部门查验,房屋备案的面积仍显示为59.18平方米。
还有细心的居民表示,以前3单元是一栋30层的高楼,可收到房屋却发现3单元变成了18层,而30层的那栋楼已变为1单元,“这不是把两栋楼对调了么,两栋楼按照公示面积也相差10平方米。”
中签户万先生给记者看了他拿到的房屋钥匙,钥匙上贴着写有“3-1-XXX”的胶布,钥匙袋上却被涂改为“3-3-XXX”。
说法:公示只是预估面积 以房屋实际面积为准
为了了解居民所反映的情况是否属实,23日记者来到西湖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住保科樊科长对此解释称,是建设单位失误导致的。“在摇号时,建设单位报给我们的房源号是错的,导致住户实际摇到的房号与面积不符,建设单位已经承认了存在失误,对方又在施工时将单元号搞反了。”
随后,记者又来到南昌市重点工程管理办公室,项目建设处负责桃花园综合性住房小区的姜先生向记者介绍,“两个单元楼层不一,完全不可能对调,按照中签户的说法,那1单元19楼开始的业主住哪里去,不可能一栋楼分层出现两个单元。”
“这几天我们接到了很多中签户的投诉,公租房是以公示时公布的房号为准,而最终的面积则是以房管局测绘部门测绘面积为准。”姜先生强调,公示时面积只是前期预估面积,实际要以房管部门的实测面积为准。(南昌新闻网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