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宋茜)3月21日,记者从省编办获悉,宜春市在推进简政放权中,在全省率先将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融合为权责清单依法公布,不但力促权力“瘦身”、责任“强身”,而且与监管同步,实现了“健身”的良效。
权力和责任清单制度建设是推进简政放权和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抓手。权力关进了制度的“笼子”,在“阳光”运行的同时,也要避免不作为或不正确履责,这就需要实施及时、准确、有效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举措。该市顺势而为,出台《宜春市行政权责清单管理实施细则》,发挥了严格、规范、有序的管理效应。《细则》共7章34条,明确了对权责事项公布、调整、监管、追责的处理意见。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明确4种应增加,9种应取消、调整、下放,4种应暂停实施权责事项的情形;对保留、取消、下放、转移等权力事项,明确监督管理对象、内容、方式、措施、程序、工作要求;列举了11种违反《细则》追责情形;强化部门联动,明确清单管理机构和分工,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工作制度,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重执行,强化依规操作。为避免各部门将清单束之高阁,杜绝“两张皮”现象,该市结合衔接国务院、省政府取消下放权力事项,要求各部门依据《细则》,梳理本部门涉及法律法规修改或职能调整等权责事项的变化情况,并提出申请,2016年调整权责事项32项;结合开展取消下放事项落实情况和“回头看”专项督查,要求各部门按照《细则》,查找“不同步、不协调、不到位”问题,促进取消下放事项落到实地;结合年度报送“放管服”改革落实情况,要求各部门对照《细则》,一并报送执行情况;结合群众来人、来电或来信反映,要求各部门根据《细则》,及时登记受理,认真依法处理,同时办理结果及时反馈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