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袁思东报道:清明将至,记者27日从南昌市纪委获悉,该市提出“八个严禁”,严明清明节期间纪律,号召全市党员干部摒弃陋习,营造廉洁、文明、节俭的祭扫新风。
据了解,南昌市将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公车使用和集中停放等管理规定。同时,加强干部监督管理,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厉行勤俭节约,带头遵章守纪,做到严禁利用工作时间进行祭扫;严禁以祭奠等名义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等“八个严禁”。
对违反“八个严禁”特别是对组织或参与迷信活动的行为,南昌市各级纪委将严肃查处,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的党组织、纪检监察组织及其领导干部严肃追究责任。
“八个严禁”
●严禁利用工作时间进行祭扫;
●严禁使用公车或利用职务之便向下属单位及服务对象借用公车进行私人扫墓、祭祀、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
●严禁以祭奠等名义大操大办、铺张浪费;
●严禁借祭扫之机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个人的款物;
●严禁参与封建迷信活动;
●严禁出入私人会所;
●严禁清明期间公款吃喝、旅游、同城吃请、以个人名义在食堂请客、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等活动;
●严禁参与各种形式赌博活动。